索 引 號: | 11371700004478079K/2022-00571 | 分 類: | 機關簡介 |
發布機構: | 菏澤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04 月 30 日 |
標 題: | 菏澤市教育和體育局 | 發布日期: | 2024 年 05 月 01 日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內容概述: | 菏澤市教育和體育局 |
- 索 引 號:11371700004478079K/2022-00571
- 分 類:機關簡介
- 發布機構:菏澤市教育局
- 標 題:菏澤市教育和體育局
- 成文日期:2024 年 04 月 30 日
- 發布日期:2024 年 05 月 01 日
- 內容概述:菏澤市教育和體育局
菏澤市教育和體育局
市教育體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貫徹黨中央關于教育和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中央關于教育和體育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做好全市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推動教育和體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中央對教育和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范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二)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群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三)指導市屬高校黨的理論宣傳、思想政治、意識形態、基層黨建、統一戰線和群眾工作。配合省委教育工委做好駐地高校思想政治、意識形態等相關工作。
(四)貫徹執行教育和體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教育和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負責教育和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國防教育和安全穩定工作。
(五)負責統籌規劃全市群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開展健身氣功活動并加強監督管理。負責職責范圍內行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體育運動項目設置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負責推進全市職業體育發展。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體育競賽。管理指導全市體育競賽工作。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負責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七)負責擬訂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和參與推動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范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指導體育彩票銷售與管理。
(八)負責指導體育宣傳、科技、教育和培訓工作,推動體育文化建設。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體育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九)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配合做好高等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和體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十)統籌規劃中等及以下學校布局。按照規定承擔高中階段學校的設立、撤銷、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審批或報批工作。
(十一)負責市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學生資助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
(十二)負責全市各類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初中段及以下學歷教育考試招生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十三)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科學研究、教學研究和教學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教育科研項目,組織開展體育領域科技研究、技術攻關,推動科研成果轉化和推廣。
(十四)負責與國外、港澳臺地區的教育和體育交流與合作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出國留學和接受外國留學生工作,指導管理體育外事和對外體育交往活動。
(十五)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教育和體育領域綜合改革,落實深化基礎教育、高等教育、現代職業教育、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任務。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打造有競爭力的體育強項,優化體育產業結構。實施惠民重點工程,促進教育和體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教育和體育現代化。
與其他部門職責分工。
關于校車安全管理。市教育體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負責指導全市教育行政部門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備案管理工作;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加強學生乘車管理;與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市區(牡丹區、菏澤魯西新區)、監督指導縣區行政審批部門做好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的受理、分送、審查和上報工作。市公安局負責指導縣區公安機關依法開展校車和駕駛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加強校車行駛路線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協助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校車駕駛人安全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市區(牡丹區、菏澤魯西新區)、指導縣區交通運輸部門發展城市和農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規劃、設置公共交通線路和站點,改善農村公路通行技術條件,按照標準設置校車??空军c標識、標牌,施劃站點標線,監督汽車維修企業落實校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依法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企業的有關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辦公電話: | 0530-5332880 | ||
辦公地址: | 菏澤市魯西新區南京路777號 | ||
電子信箱: | hzsjyj@hz.shandong.cn | ||
工作日(夏季):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
工作日(冬季):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