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371700MB2854894A/2022-00648 | 分 類: | 機關簡介 |
發布機構: | 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9 月 19 日 |
標 題: | 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發布日期: | 2022 年 09 月 19 日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內容概述: | 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 索 引 號:11371700MB2854894A/2022-00648
- 分 類:機關簡介
- 發布機構: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標 題: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 成文日期:2022 年 09 月 19 日
- 發布日期:2022 年 09 月 19 日
- 內容概述: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菏澤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一)依法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以及測繪等方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自然資源和規劃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范性文件草案。
(二)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制度規定,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縣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擬訂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范并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縣區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落實國家和省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并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市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并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研究擬訂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管理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開展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形勢分析,組織研究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市空間規劃體系并組織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實施,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并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工礦廢棄地復墾及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落實國家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并實施全市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市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市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市級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監測地下水過量開采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全市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以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核。依法進行礦業權管理。負責全市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以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一)負責擬訂全市城鄉規劃管理的政策規定并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審查市區內控制性詳細規劃,組織編制重點區域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總體設計及重要片區、地段的城市設計。負責審查城市道路、市政管線等市政工程的規劃和跟蹤管理。負責對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規劃的監管工作。
(十二)負責對縣區城鄉規劃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負責跨縣區城鄉規劃項目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志保護。
(十四)推動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負責擬訂自然資源和規劃科技發展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制定市級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十五)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專業監測和預警預報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系統安全生產監管相關工作。
(十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負責規范自然資源和規劃市場秩序,對自然資源、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等活動進行監測和管理,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以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監督縣區自然資源行政執法工作。
(十七)承擔市城鄉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八)統一領導和管理市林業局(市牡丹產業管理辦公室)。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電話: | 0530-5337005 | ||
辦公地址: | 菏澤市中華路659號 | ||
電子信箱: | hzszgj@hz.shandong.cn | ||
工作日(夏季):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
工作日(冬季): |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